憂鬱症是持續低落情緒,躁鬱症則是在憂鬱與亢奮(躁期)之間極端波動的情緒狀態。
躁鬱症無法完全根治,但可以透過治療穩定控制。
躁鬱症測試
關於此躁鬱症量表
情緒障礙問卷(MDQ)是由美國精神科醫師 Robert M.A. Hirschfeld 博士於 2000 年開發的自我篩檢工具。
用來快速識別可能患有雙相情感障礙(俗稱躁鬱症)的人。
共包含 13 道是非題與 2 道補充題,能初步判斷是否出現過躁期相關症狀。
根據研究,MDQ 在臨床使用上具有良好的敏感度與特異度,被廣泛應用於精神醫療與心理衛教領域。

躁鬱症前兆
躁鬱症(Bipolar Disorder),又稱雙相情緒障礙。
主要特徵是情緒在「躁期」與「鬱期」之間交替波動。
前兆是指在躁鬱症發作前,出現一些輕微且漸進的變化,提示病程的到來。
前兆期包含非典型、更偏向生理情緒的變化。
研究分析顯示,這段前兆期平均長度相當長,約 1.8~7.3 年 。[參考]
早期辨識躁鬱症前兆有助於及早干預與治療,減少對生活、人際關係與工作功能的影響。
躁期前兆
在真正進入躁期前可能會出現一些細微、但可察覺的變化。
如:開始睡得比平常少卻感覺精神飽滿,言語變多、思緒變快,對新計畫產生大量想法,或比平常更活躍與健談。
這些行為在一開始可能被誤認為「狀況變好」或「變得有活力」。
但對於有躁鬱症傾向的人來說,這些可能是躁期即將來臨的前兆訊號。[參考]
鬱期前兆
鬱症發作前的前兆常較難察覺。
可能表現為情緒微幅下降、興趣減退、開始推辭社交活動,或變得容易疲憊與難以專注。
這些變化尚未嚴重到影響功能,若反覆出現,可能是鬱期將發作的警訊。
家人與當事人若能敏銳察覺這些早期徵兆,就能提早尋求協助。

如何判斷躁鬱症?
判斷躁鬱症,須根據診斷標準,主要依賴病史、臨床症狀評估、排除其他疾病等方式:
- 臨床工具輔助
- 基本診斷準則
- 排除其他疾病
臨床工具輔助
正確診斷躁鬱症需使用結構化評估工具與進行鑑別診斷。
常用的自我篩檢工具:情緒障礙問卷(MDQ)。
但此類篩檢工具無法取代醫師的診斷,只能做為參考。
臨床醫師則可能使用 SCID-5(DSM-5 結構式臨床訪談)等標準化評估工具。
基本診斷準則
雙相情緒障礙判斷主要依據《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五版修訂版(DSM-5-TR)》所制定的診斷標準。
依據病症發作的嚴重程度與持續時間,躁鬱症可分為「雙相一型(Bipolar I)」與「雙相二型(Bipolar II)」。
雙相一型的診斷標準
需要至少一次躁期。
躁期需持續時間至少 1 週,若病況需住院,不到一週也可成立。
重性憂鬱發作則可同時存在,但不是必要條件。
雙相二型的診斷標準
需要至少一次輕躁期與一次重性憂鬱發作。
輕躁期的症狀與躁期相似,但強度較低,持續時間至少 4 天。
不會造成明顯社會或職能損害、不會需要住院。
重性憂鬱發作則須持續至少兩週。
重要的是,診斷時需確認這些症狀為異常且明顯改變,並非個人的長期性格。

排除其他疾病
在診斷躁鬱症前,必須謹慎排除其他可能導致情緒波動的原因。
如:甲狀腺功能亢進或低下、腦部病變、神經系統疾病或物質濫用。
另外,也需區別與其他精神疾病的情緒症狀,如:重度憂鬱症(MDD)、思覺失調症(Schizophrenia)。
躁鬱症具有遺傳傾向,評估患者的家族精神病史對診斷也非常關鍵。
透過多面向整合的評估方式,醫師才能準確判斷是否符合躁鬱症的診斷條件。

躁鬱症治療
躁鬱症治療方式以藥物治療為主軸,輔以心理治療與生活習慣的調整。
躁鬱症是一種慢性、復發性疾病,臨床上強調的是「持續追蹤與個別化治療」,根據每位病患的病史與反應調整療程。
依據國際指引,包括:加拿大與國際雙相障礙治療準則、英國 NICE 指南(2022)以及英國精神藥理學會建議,
皆支持採取「藥物+心理+生活支持」三位一體的整合策略來管理躁鬱症。[參考]
躁鬱症的治療不僅著重於控制症狀,更應對個人化病程的理解與全面的生活照顧。
藥物治療
藥物治療方面,情緒穩定劑,如:鋰鹽、丙戊酸等,為第一線選擇。
鋰鹽尤其被視為治療雙相症的經典藥物,能有效控制躁期、預防復發,並具有減少自殺風險的效果。[參考]
許多研究發現,躁鬱症患者在憂鬱期血清素活性較低。
有時會選擇抗憂鬱藥,如:SSRIs,能增加血清素。
但在躁鬱症患者使用時需小心,可能誘發躁期,因此通常都不是首選藥物。
了解更多「抗憂鬱藥」:抗憂鬱藥物有哪些?5 個常見的憂鬱症藥物種類
心理治療
除了藥物,心理治療在預防復發與增進疾病認知方面扮演關鍵角色。
有助於患者學習調適情緒、辨識前兆、增進人際互動與藥物依從性。

生活層面改善
生活層面也需特別注意,保持規律的作息與睡眠時間、避免過度壓力與刺激物。











